化痰止咳类

小儿咳喘灵颗粒

更新时间:2024-05-04   点击次数:42

小儿咳喘灵颗粒说明书

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

[药品名称]
通用名称:小儿咳喘灵颗粒
汉语拼音:Xiao’er Kechuanling Keli
[成份]麻黄、金银花、苦杏仁、板蓝根、石膏、甘草、瓜萎。辅料为糊精、蔗糖。
[性状]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苦、辛。
[功能主治] 宣肺、清热,止咳、祛痰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。
[规格]每袋装10克
[用法用量] 开水冲服,2岁以内一次1克,3至4岁一次1.5克,5至7岁一次2克,一日3~4次。
[不良反应]尚不明确。
[禁忌]尚不明确。
[注意事项]
1.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本品是以清宣肺热,止咳平喘为主,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,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,若见高热痰多,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6.咳嗽久治不愈,或频咳伴吐,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9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10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1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3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[药物相互作用]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[贮藏] 密封。
[包装] 药品包装用复合膜,10克/袋×10袋/盒
[有效期] 36个月
[执行标准] 部颁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WS3-B-0688-91
[批准文号] 国药准字Z41020466
[说明书修订日期] 2019年12月01日
[生产企业]
企业名称: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鹤壁市浚县产业集聚区天宁路与衡山路交叉口西北角

邮政编码:456250

电话号码:0392-3653666

传真号码:0392-3653666

网址:https://www.szyaoy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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